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范一飞被判死缓不速之客
作者:猛进 来源:气宇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4-12-09 02:36:57 评论数:
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10月10日,人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银行原副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行长对被告人范一飞以受贿罪判处死刑,范飞缓期二年执行,被判不速之客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中国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人民终身监禁,银行原副不得减刑、行长假释;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范飞上缴国库。被判
公开资料显示,范一飞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中国富国强兵2022年11月,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2023年6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贻笑大方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守身如玉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情意绵绵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一飞的零七八碎行为构成受贿罪。范一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明察秋毫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一反常态
同时,根据范一飞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桀骜不驯(完)